一、施工測量的基本概念
(一)作用與內容
前提:以規(guī)劃和設計為依據,是保障質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。
內容:交接樁及驗線、施工控制測量、施工測圖、釘樁放線、細部放樣、變形測量、竣工測量和地下管線測量等。
原則:由整體到局部,先控制后細部 。
重要性:工程施工過程各分項分部工程需要通過測量工作來銜接、配合,以保證設計意圖的正確執(zhí)行。
特點: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,服務于每一個施工環(huán)節(jié),測量的精度和進度直接影響到整個工程質量與進度。
竣工測量作用:為市政公用工程的驗收、運行管理及設施擴建改造提供了基礎資料。
(二)準備工作
(1)施工測量前,應依據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,編制施工測量方案。
(2)對儀器進行必要的檢校,保證儀器滿足規(guī)定的精度要求;所使用的儀器必須在檢定周期之內,應具有足夠的穩(wěn)定性和精度,適于放線工作的需要。
(3)測量作業(yè)前、后均應采用不同數據采集人核對的方法,分別核對從圖紙上采集的數據、實測數據的計算過程與計算結果,并據以判定測量成果的有效性。
(三)基本規(guī)定
(1)綜合性工程使用不同設計文件時,施工控制網測設后, 應進行平面控制網聯(lián)測。
(2)工程占地、拆遷范圍(撥地釘樁),標出地下構筑物位置;根據已建立平面、高程控制網進行施工布樁、放線測量。
(3)控制樁的恢復與校測按需及時進行,偏移或丟失應及時補測、釘樁。
(4)一個工程的定位樁和與其相應結構的距離宜保持一致,不能保持一致時,必須在樁位上予以準確清晰標明。
(四)作業(yè)要求
(1)從事施工測量的作業(yè)人員,應經專業(yè)培訓、考核合格,持證上崗。
(2)施工測量用的控制樁要注意保護,經常校測,保持準確。雨后、春融期或受到碰撞、遭遇損害,應及時校測。
(3)測量記錄應使按規(guī)定填寫并按編號順序保存。測量記錄應做到表頭完整、字跡清楚、規(guī)整,嚴禁擦改、涂改,必要可斜線劃掉改正,但不得轉抄。
(4)應建立測量復核制度。
二、常用儀器及測量方法
市政公用工程常用的施工測量儀器主要有:全站儀、光學水準儀、激光準直(鉛直)儀、GPS-RTK及其配套器具、陀螺全站儀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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